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2***7 | 2024-09-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