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K·2***5 | 2024-12-15 | 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guī)定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dāng)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