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K·3***6 | 2024-11-15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