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u5***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碾娮訑z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