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56*** | 2024-08-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dá)20%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