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FGJ*** | 2024-11-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dá)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