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FP6*** | 2024-07-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