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F32*** | 2024-10-22 |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guī)定通行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fā)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