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M0*** | 2024-10-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