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j28*** | 2024-09-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 | 1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