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SE9*** | 2024-11-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