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UD8*** | 2024-11-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UD8*** | 2024-07-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