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83***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