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59*** | 2024-11-12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魯A59*** | 2024-08-02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魯AT4*** | 2024-12-1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3 |
魯AT4*** | 2024-07-26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08-2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06-3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08-04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11-07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07-1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07-24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08-24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12-12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T4*** | 2024-10-08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z8*** | 2024-11-2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