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BA8*** | 2024-12-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的 | 200 | 3 |
皖BA8*** | 2024-07-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