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65***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biāo)線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dāng)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