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BL3*** | 2024-07-30 | 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駕駛?cè)穗m在現(xiàn)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