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FCK*** | 2024-09-05 | 機(jī)動車違反禁止停車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biāo)準(zhǔn)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dāng)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