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H18*** | 2024-10-05 | 駕駛機(jī)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bǔ)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dāng)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