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AEJ*** | 2024-09-2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京AEJ*** | 2024-11-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