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H15*** | 2024-12-01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