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BZA*** | 2024-10-22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