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NC3*** | 2024-09-11 | 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