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18*** | 2024-12-09 | 駕駛機動車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臄z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