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5***8 | 2024-08-02 | 機(jī)動車違反規(guī)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運(yùn)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zhǔn)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dāng)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