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70*** | 2024-08-13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