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B4*** | 2024-12-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yùn)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jī)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dá)到50%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bǔ)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bǔ)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