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W3*** | 2024-09-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dá)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