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FGV*** | 2024-09-03 | 1721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 | 500 | 1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