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X6*** | 2024-07-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