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25*** | 2024-10-24 | 未按照指示交通標(biāo)線指示行駛的 | 100 | 1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bǔ)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jī)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bǔ)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