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9***0 | 2024-08-10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fā)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