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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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MFR*** | 2024-07-2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