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DN0*** | 2024-08-31 | 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zhǔn)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