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Z***5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