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LVN*** | 2024-08-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 | 50 | 6 |
魯L7R*** | 2024-08-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30% | 50 | 6 |
魯LAD*** | 2024-12-02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LBA*** | 2024-08-01 |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 | 50 | 6 |
魯CDB*** | 2024-07-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