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A9*** | 2024-09-05 |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nèi)或路口內(nèi)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