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78*** | 2024-07-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N60***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