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陜AT1*** | 2024-11-26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fā)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