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FGY*** | 2024-11-30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川FGY*** | 2024-12-20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川FGY*** | 2024-07-02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