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L20*** | 2024-07-1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L20*** | 2024-11-1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湘K52*** | 2024-09-2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B23*** | 2024-11-0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B23*** | 2024-12-0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B23*** | 2024-08-2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B23*** | 2024-07-0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蘇B23*** | 2024-11-1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