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61*** | 2024-10-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