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HJC*** | 2024-09-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HCU*** | 2024-09-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HCU*** | 2024-11-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