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A7***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A7*** | 2024-12-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魯N C*** | 2024-09-20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N C*** | 2024-07-1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