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2D*** | 2024-09-02 | 機(jī)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碾娮訑z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jī)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jī)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