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PB6*** | 2024-12-16 |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 1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