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shí)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BMK*** | 2024-10-31 | 機(jī)動車違反禁止標(biāo)線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shí)際上是電子眼的補(bǔ)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違章時(shí)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biāo)志信息,必要時(shí),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shí);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jī)時(shí),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yùn)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