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Y2*** | 2024-07-06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