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戶口買車上車牌(名下沒車)不需要什么條件。2、同樣的要搖號。
一、個人搖號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個人可以提出申請:
(一)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并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或者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
1、本市戶籍人員;2、持有我市核發(fā)的有效居住證,且最近連續(xù)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y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3、駐深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4、持有效身份證明,按本市公安機關規(guī)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且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華僑、港澳臺地區(qū)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者居留許可連續(xù)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外國人。(二)持有有效的準駕車型為C類或者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但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2、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tǒng)標注狀態(tài)為“達到報廢標準”,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的。(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五)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行為。但下列情形不視為名下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被盜搶,按本細則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車申請其他指標資格的。2、名下有本市登記的機動車,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門車輛登記管理系統(tǒng)標注狀態(tài)為“達到報廢標準”,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公告牌證作廢”的。二、個人申請更新指標的辦理條件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戶籍人員;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證,且已最近連續(xù)2年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y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3、駐深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4、港澳臺地區(qū)居民、華僑、外國人情況
(1)持有效身份證明,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地區(qū)居民、華僑,在本市辦理簽注或居留許可連續(xù)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臺灣地區(qū)居民,以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連續(xù)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外國人。應當自完成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2)個人名下有2輛以上小汽車的,只有1輛可以取得更新指標。(3)個人名下有機動車應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但未辦理的,不能取得更新指標。黃標小汽車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辦理注銷登記、轉移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等手續(xù)的,不得申請更新指標。國I排放標準的汽油小汽車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辦理注銷登記、轉移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等手續(xù)的,不得申請更新指標。5、我市登記注冊的車輛被執(zhí)法機關沒收或銷毀后,作出行政決定的執(zhí)法機關將相關車輛的信息(含車牌號、車架號)書面通報小汽車指標管理機構后,原機動車所有人就該車輛申請更新指標的,調控機構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審核不予通過。6、單位或個人依據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guī)定辦理小汽車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的,不產生更新指標。
一、外地戶口在深圳買車上牌需要條件:
1.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證,且已最近連續(xù)2年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y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2.持有有效的準駕車型為C或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3.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汽車,或者名下小汽車在本市全部登記為注銷,或者名下僅有一輛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汽車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時之前被盜搶的,公安機關立案滿6個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tǒng)登記為被盜搶狀態(tài)的。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請資格。二、深戶買車不用社保不用居住證,直接參與搖號或競拍。